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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县沂蒙新红嫂戚洪桂:大爱无边 传承沂蒙精神

来源::灯塔-党建在线发布时间:2019-04-10

  戚洪桂,女,1947年1月出生,汉族,小学文化,临沂市费县东蒙镇西龙岗村农民。1985年至今,连续7届当选乡人大代表,1995年、1999年连续两届当选市人大代表,2003年当选县人大代表。一位普通的农家妇女,在丈夫病逝的不幸打击下,她忍着巨痛独自承担起家庭的重担,痴心爱国拥军,含辛茹苦教儿戌边,谱写出新时期拥军为民的感人篇章。

  矢志不移拥军情,教儿安心戍边关。 

  1991年,戚洪桂把刚满18岁的儿子林立波送到了部队。亲戚朋友觉得当时孩子太小,都很心疼。她却说,去西藏当兵苦,但总得有人去,正因为艰苦才让他去锻炼。那时丈夫经常在外施工,家里的重担就落在了她一人肩上。种地、养猪、伺候老人,晚上还想绣点花贴补家用,身子骨经常像散了架一样。1992年11月,丈夫不幸被无情的“出血热”夺去了44岁的生命。临终前几天提出想见一眼当兵的儿子,可她考虑儿子刚去部队不久,怕来回耽误学习、训练,含泪拒绝了丈夫的请求。她拿来儿子的照片递给丈夫,丈夫左看右看,将照片紧紧贴在胸口,带着最后的遗憾离开了人世。戚洪桂处理完丈夫的后事,连夜为儿子缝了一双鞋垫寄给他,上面绣了一朵小白荷花和“望儿争气,胸怀祖国”几个字,给他暗示父亲去世的消息。由于绣的花很小,字很大,粗心的儿子没有在意,每次来信还是对父亲问寒问暖。每当看到儿子的来信,她就不停地抹眼泪。这期间公公重病卧床,婆婆又患肝炎,她没有丝毫抱怨,顽强地支撑着这个家,接连给儿子写去25封家信,封封家书报平安,教儿安心戍边疆。当儿子被评为“优秀班长”、“训练标兵”的信件寄回家时,她却积劳成疾住进了医院。当地政府和儿子的大伯,终于向西藏边防部队反映了情况。最终,儿子在部队官兵无微不至的关心中知道了父亲病故的消息。他悲痛欲绝,跪朝老家的方向大哭一场,并写信责怪母亲不告诉他,表示要回家探亲。戚洪桂连夜回信说:“人死不能复活,你就不要回来探家了。家中再大的苦难母亲一人承担,你要安心服役,干出成绩,为家乡父老争光,为沂蒙人民争光。”

  千里雪域送温暖,风雪边塞传美名 

  戚洪桂的事情在西藏边防部队传开后,战士们纷纷以“你的儿子”的名义给戚洪桂写信、寄钱寄物。她深受感动,决定亲手为他们缝制鞋垫以表心意。经过60多个日夜的飞针走线,她把沂蒙母亲对战士的深情厚爱缝进了150双鞋垫里,还在上面绣了“军民一家”、“精忠报国”、“建设边疆”等字样,并再三嘱咐他们不要寄钱物,家里什么困难也没有,从此与140多名战士建立长期联系。

  1995年7月12日,她冒着内地酷暑,不顾高原反应,又带着300双亲手缝制的鞋垫及绣有“高原亮节、雪域浓情”和“情牵沂蒙、心系珠峰”的两面锦旗,赴藏看望她日夜牵挂的子弟兵。期间,她先后为官兵做报告6场,听众累计达6000多名。她还为战士们浆洗缝补衣服160多件,为子弟兵做可口饭菜,义务服务近50天。边防部队为此制作了“千里雪域送温暖,风雪边塞传美名”的大红锦旗,献给这位令人起敬的沂蒙山区好母亲。

解放军部队为戚洪桂送锦旗 

  爱国为民终不悔,无私奉献报党恩 

  戚洪桂的无私奉献精神不仅表现在对子弟兵的热爱上,而且把自己的一腔热情奉献给了村里的公益事业。多年来,她主动捐钱为村修桥,义务为村修路,为贫困孩子捐资助学,赡养孤寡老人,助养贫困儿童,并争取专项资金10万元,为村打深水井一眼。

  为纪念建军八十周年,2007年“八一”前夕,她又将亲手缝制的800双“拥军鞋垫”,送到了北京国旗班卫士的手中。此后,她坚持每年到基层部队开展“八一”拥军慰问活动。60多岁的她还走村串巷发动妇女大搞机绣加工,为转移妇女就业出主意、想办法。与此同时,她还兼做村里的“红娘”,为有情人牵线搭桥,已为本村及周边村20余对大龄青年解决了终身大事。2008年开始,她又牵头组建了“沂蒙红嫂歌舞团”,至今已义务演出近百场,入村宣传爱国爱党思想、乡村文明新风,到部队慰问演出,近至村头巷里,远至西藏边防,到处都留下了她无私奉献的身影。村里有孩子不幸得了白血病,她四处奔波,带领剧团演出募捐,帮助家庭渡过难关。

戚洪桂为孤寡老人服务 

戚洪桂为老百姓表演节目 

  多年来,戚洪桂凭着自己的善良、朴实、无私和为党为人民工作的热情,做出了突出事迹。中央、西藏等广播电台,《解放军报》、《大众日报》、《西藏日报》、《临沂日报》等媒体先后报道。省、市、县和西藏军区多次授予她荣誉称号或奖励近二十项。1993年被县妇联授予“三八”红旗手荣誉称号;1994年被西藏军区56023部队授予“义务兵的好母亲”荣誉称号;1994年,被临沂地委、行署授予“沂蒙新红嫂 ”荣誉称号;1995年,迟浩田为她题词“沂蒙红嫂情谊长,洪桂同志是榜样”,被市妇联授予“华联杯‘美好家庭’特别奖”荣誉称号;1996年,被县委、县政府授予“新时期拥军模范”荣誉称号,被市妇联授予“沂蒙十佳新红嫂”荣誉称号,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“文明户”荣誉称号;1997年被山东省委、省政府、省军区评为“模范军属”,荣获临沂市委、市政府“敬老好儿女金榜奖”,被山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评为“全省百佳优秀士兵家庭”;2002年荣获省“三八红旗手”和“十佳兵妈妈”荣誉称号;2007年,被市妇联授予“三八红旗手标兵”荣誉称号。(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)

编辑:总编室赵伟